近年來,黨中央、國務院高度重視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,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“斷卡”行動,對涉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持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。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,有效遏制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多發高發態勢,依法嚴厲打擊涉“兩卡”違法犯罪行為,敦促相關違法犯罪人員主動投案自首,爭取寬大處理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》等有關法律規定,現就依法嚴厲打擊懲戒治理非法買賣“兩卡”違法犯罪活動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凡是實施非法出租、出售、購買“兩卡”(包括手機卡、物聯網卡、個人銀行卡、單位銀行賬戶及結算卡、支付賬戶等)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,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。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,主動投案自首,如實供述的,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,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,將依法從嚴懲處。
二、公安機關、人民檢察院、人民法院將以“零容忍”的態度,依法從嚴打擊非法買賣“兩卡”違法犯罪活動,全力斬斷非法買賣“兩卡”的黑灰產業鏈。
三、電信行業監管部門和人民銀行將依法加強行業監管,電信企業、銀行業金融機構、非銀行支付機構要按照“誰開卡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落實主體責任,強化風險防控。
四、公安機關將對重點電信運營商和銀行營業網點加強巡查,及時發現非法買賣“兩卡”的可疑人員。公安機關將逐一上門,與涉案“兩卡”開卡人見面,并簽訂承諾書。
五、對經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、出售、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,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根據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 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銀發〔2019〕85號)的規定,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(卡)非柜面業務、支付賬戶所有業務、不得新開戶等懲戒措施。相關單位或個人對懲戒提出申訴的,經公安機關確定后,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將及時解除相關懲戒措施,恢復業務辦理。經市州公安機關認定并處理的非法出租、出售、購買電話卡的失信用戶,電信行業監管部門將聯合公安機關,推動實施相關懲戒。
廣大人民群眾要提高防范意識,切莫貪圖小利、心存僥幸,非法買賣“兩卡”,并積極向公安機關反詐騙中心(96110)舉報涉“兩卡”的違法犯罪線索,打一場打擊懲戒治理非法買賣“兩卡”違法犯罪活動的人民戰爭。
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
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
貴州省人民檢察院
貴州省公安廳
貴州省通信管理局
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
2022年10月27日